共同体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  • 第一条 为促进建材行业的发展,推动教育、科研、企业协同创新,实现建材行业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转型升级,培养高素质建材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成立全国建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(以下简称“共同体”)。

  • 第二条 本共同体由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、西南交通大学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牵头,联合90余家行业组织、学校、科研机构、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。

  • 第三条 本共同体的宗旨是推动建材行业与教育、科研、企业之间的深度融合,围绕产业需求开展教育培训、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,促进建材行业的转型升级。

  • 第四条 本共同体的任务是通过促进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、职普融通,推动建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,并为行业培养更多符合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。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  • (1)产业对接与服务:促进教育机构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,推动产业链与教育链、人才链的融合发展,促进建材行业的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转型升级。

  • (2)教育培训:开展建材行业智能制造、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培训课程,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,培养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。

  • (3)科技创新:加强建材行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,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,支持绿色建材、新型建材等领域的技术创新。

  • (4)社会服务:通过共同体成员的力量,为社会提供建材行业相关的社会服务,包括政策咨询、技术支持、行业标准制定等。

  • (5)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:促进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,发挥各方优势,推动行业发展。

第三章  会员

  • 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

  •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  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    (二)有自愿加入本会的意愿;

    (三)已建成或打造中的特色商业街;

    (四)从事与建材、教育相关的机构及自然人;

    (五)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
  •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   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    (二)提交机构复印件;

    (三)由本会常设办事机构根据理事会授权,依照本会章程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查;

    (四)由本会常设办事机构根据理事会授权发给会员证。

  • 第四条 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发展为会员和担任协会职务:

    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
    (二)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,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;

    (三)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,其骨干人员,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5年的;

    (四)非中国公民;

    (五)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